广州离婚律师王有柏团队: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作者:陈绮雯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离婚律师团队核心成员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承担抚养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费用,是法律规定的双方的强制、无条件、平等的义务。那么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
实际上,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失败,法院会判决。但无论是协商还是判断,都要从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承受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来确定。
那么赡养费的具体数额应该如何确定呢?你能要求对方按他月薪的90%支付抚养费吗?
具体的维护量可以在两种情况下确定。第一种情况是有固定收入,维修费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父母双方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包括工资、相对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这也是他们固定收入的组成部分之一。那么,是否可以说间接供养者应该按每月总收入的30%的比例来支付赡养费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决定按30%的比例支付赡养费,因为法律赋予子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父母任何一方超过原赡养费数额的权利,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由法院协商或决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合理增加。如果按照最高标准判决抚养费,不利于后续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以每月总收入的20%-25%确定。
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是不是不用交抚养费?赡养费金额怎么算?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无条件的。孩子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如何,是否愿意承担赡养义务,都必须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即使降低生活水平,牺牲事业发展和享受,也要首先保护孩子的生存和生活。所以,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不代表不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前述维护费的具体金额。另一种方式是,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比如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人、私营企业等经营者的子女抚养费,要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支付。
那么你能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孩子的所有费用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金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现行民法典没有区分子女抚养费的必要费用和非必要费用,以及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可部分或全部由间接维护方承担。所以,至于抚养费是部分还是全部,应该优先考虑尊重父母双方的约定。
那么如果对方没有按期支付维修费用或者没有支付维修费用怎么办呢?
有一个案例,男女双方约定离婚,约定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离婚后男方交了一个月的抚养费然后移居国外,然后连抚养费都不再交了,女方也找不到有困难的人,更别说要孩子抚养费了。然后女方独自抚养孩子直到孩子成年,孩子成年后对方回国。那么,多年以后,从离婚到孩子成年,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的抚养费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扶养费。这是指维修费用的支付,不适用当前未付的维修费用,或者全额未付的维修费用,或者之前拖欠的维修费用。你可以从拖欠抚养费之日起,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
结论:看完这篇文章,你对儿童抚养有了新的认识吗?但无论如何,我们要知道,父母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抚养孩子从出生到成年或者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时的义务。父母之间的离婚不应该切断对孩子的爱和照顾,父母之间的恩怨不应该强加给孩子。所以在父母能够承担的情况下,给孩子提供足够的抚养费,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