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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带改柏油路 一个月不通气 合肥万科发函逼业主收房

发布于:2020-12-05 被浏览:2762次

业主花了几百万买了套精装房,是财富500强公司万科开发的。物业费每月高达每平方米2.87元。房子交付的时候,业主们是不是很期待?然而,你错了。近日,合肥万科森林城一号新园项目3栋交付使用时,业主们在现场参观时几乎崩溃。不仅交付的小区和沙盘上宣传的不一样,还有很多很棒的设计,更糟糕的是,燃气一个多月都没交付。近日,业主提出在谈判失败后将合肥万科推上码头。图为事发地森林城市公园。

据悉,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是位于合肥庐阳区的一个项目,有十多个公园,万余户。2012年9月,合肥万科征地价格约400万/亩,而相邻地块4年后拍卖,达到2200万/亩。由于房价上涨,2016年初,合肥万科推出车位与装修捆绑政策,以收钱,相关部门查处。开发商在这个项目上赚了不少钱,项目也告一段落。图为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

近日,业主张老师(化名)向投诉,该项目一个园区的房子都是他卖的,但他看房子时发现这个小区有很多问题。他说,开发商宣传时的楼盘沙盘显示,小区是人车分的,有北门。1、2、3号楼后面虽然有消防出口,但不是业主进入地下室的车道,更不是沥青路面,还有很多绿化带。图为业主拍摄的住宅沙盘,最近被万科拆除。

但10月29日交房当天,张先生看房时发现他的楼后有一条柏油路,北门没了。小区内车辆全部从东门进出,1、2、3号入口门在路的一侧,给小区内老人和儿童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后来他也发现车辆进出东门非常困难,因为路宽只有5米,有转弯,更不用说高峰时间了。图为公园内三栋高层建筑后面的一条双车道沥青路。

针对这种情况,张先生和一些业主拒绝收回自己的房子,并联合要求开发商进行改善。但是,一个多月没有任何进展。张老师说,开发商答应装修,但总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拖延。张先生没想到的是,房子交房的时候,营业部的沙盘还在。维权不久,开发商直接拆了沙盘,其动作不堪设想。“还好,我们都留下了图片和视频。”张老师说。图为车主在说话。

由于大量业主拒绝收回房屋,在收回日期过去一周后,开发商向所有未收回房屋的业主发出催函,要求他们收回房屋,并在催函中附上违反购买合同的条款,以此威胁他们。如果他们没有收回他们的房子,他们将被追究违约责任。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合肥万科在发出这封提醒函时,竟然擅自修改了已经备案的合同中的一个原始条款。图为合肥万科发给业主的提醒函。

然而,让张先生更加崩溃的还在后面。就在几天前,几个已经收回房子的业主告诉他,到目前为止,整个小区的煤气都没有接通。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多业主都震惊了,因为购房合同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交房时必须开水、电、气。既然煤气没开,为什么要交房?不要告诉主人

为了核实邻居说的是否属实,张先生随后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确认小区内的煤气还没有打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开。然后他联系了合肥燃气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小区内燃气目前被封,不符合点火条件,但可以办理开户手续。12月4日,分别与合肥万科物业部、合肥燃气部核实此事,张先生所说属实。图为公园3号楼停了很多车。

她对财富500强公司万科做出这样的事情感到失望。张老师说,他已经开始动摇是否要住在这个社区的想法。“花了这么多钱,本来想和三代同堂,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失望之余,张先生联合部分业主向开发商征求意见,打算将合肥万科推上被告席。图为所有者签名维权。

那么合肥万科的业主怎么了,维权能成功吗?12月4日,与安徽瑞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取得联系,他告知笔者,鉴于其所知的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纠纷,认为该开发商存在违约嫌疑。

律师姚表示,即使开发商在业主维权后拆除了沙盘,也不能消除开发商违约的嫌疑。姚律师表示,出售房屋时,开发商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沙盘、宣传彩页等)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使说明和承诺未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对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应按照当时的指示和承诺履行,否则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图为小区阳台玻璃一角,需要蜘蛛侠擦洗。

关于催告函,姚律师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与买受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正式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后来,开发商以给买方催款函的形式单方面修改了合同的一些条款,这只是开发商的单方面行为,对买方没有约束力。未经买受人同意,开发商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无效,房屋最终交付以合同约定为准。图为社区的裸照。

不加油送精装社区有点不可思议。姚律师表示,据他了解,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开发商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水、电、气供应条件。“我们通常理解的开户条件应该是只要买家留下就可以用气,而不仅仅是具备开户条件。毕竟‘开’和‘开户’不是一个意思,开发商强行把‘开’解释为‘开户’,属于偷换概念。因此,开发商将只具备燃气开户条件,不具备燃气开业(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显然是违反合同的。”图为事件发生的小区。

姚律师还表示,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无论是欺诈性的还是强制性的,都让买方接收房屋。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悉,截至发稿时,园区内燃气仍未开启,我们将继续关注。(马/涂)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原创作品,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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